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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耐药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5/20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251 次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而耐药结核病传播危害更为严重。为了使您早日康复,降低传染家人及他人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和我国结核病防治政策,现将我市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告知您,同时也希望得到您和家人的积极配合。

一、南京市对耐药结核病实行市公卫中心归口诊治,患者享受免费二线抗结核病药物治疗和指定的免费检查项目。为了保证您的治疗效果,请您遵照医定期至市公卫中心复诊、取药。

二、耐药结核病传染期长、治疗周期长,为保障与您接触人员的健康,请务必通知与您密切接触的家人、朋友、同事等尽快到指定筛查机构接受结核病潜伏感染筛查如阳性尽快遵医嘱进一步检查或预防性治疗。

三、在您居家治疗期间,您所在区的疾控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会联系您,提供免费的密切接触者潜伏感染筛查(皮肤试验)、患者服药指导、健康教育、家庭环境评估等服务,督促您全疗程规律服药、监测服药期间是否有药物不良反应,并提醒您定期复查,请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早期、联合、足量、规律、全程应用抗结核药物是治疗耐药肺结核的最有效办法,如中途间断服药、自行停药,会导致本次治疗失败,甚至威胁生命。我市免费提供的二线抗结核药物均为全省统一采购下发,费用高昂,为避免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请您务必珍惜治疗机会,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全疗程规律服药。

五、在治疗期间要定期进行痰涂片、痰培养和影像学(胸部CT)复查,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频率一般为:强化期6个月每个月1次,继续期6个月后2个月1次;胸片检查频率:强化期3个月1次,继续期6个月1次。为监测药物不良反应,请每月及时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等相关检查

六、治疗期间请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不要对着人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谈笑,不要随地吐痰,避免传播给他人,外出自觉佩戴口罩。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加强营养,勤开窗通风,勤晒衣被,定期复查,遵照医嘱完成规定疗程治疗。

七、抗结核病药物同其他药物一样,也存在一些副作用,因此需要医务人员关注您的服药情况,请勿拒绝社区督导医生的定期随访当您出现不良反应,如严重恶心、呕吐,失眠,皮疹,关节痛,皮肤或眼睛黄染,听力损害、视力改变等,请立即联系您的社区督导医生,并到市公卫中心调整治疗方案。

感谢您和家人的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慢性传染病防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