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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学校卫生科

学校卫生科

1、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全市学生健康的措施、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案;

2、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学校卫生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政策意见,并参与执行;

3、负责对全市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管理、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

4、负责开展全市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定期分析数据,撰写评估报告,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利用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平台数据开展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早期预警,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单位、部门或科室,提高学校、幼儿园传染疫情处置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6、负责开展全市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监测以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

7、负责全市学生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和健康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以及信息的汇总、分析;

8、负责开展全市学生伤害监测工作,定期分析数据,撰写评估报告,并提出有效干预措施;

9、负责开展全市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学校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10、负责开展全市学生常见疾病的的监测、评估,指导学校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11、负责组织并指导学校做好全国学生营养示范学校创建与申报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卫生日:如“5.20”学生营养日、“6.6”全国爱眼日在学校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或系列活动;

13、负责开展全市学校卫生工作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

14、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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